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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有多少家家庭农场

2026-01-08 2 51kk

赣州市有多少家家庭农场

赣州家庭农场认定规定?

予以批准的条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须是县级示范家庭农场,并纳入农业部农场名录系统管理,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依法认定注册。经县级农业行政部门认定并在工商部门登记,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,有家庭农场牌子,并稳定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。

2.生产规模适度稳定。生产经营用地集中连片,承包期或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;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。

3.生产设施较好。具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水、电、路基础设施条件,机械化程度高于当地相同产业;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和产品初级加工场所和设施,有效提供或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。

4.生产经营管理规范。实行独立成本核算,已形成规范实用的经营管理模式;合理设置会计账簿,财务管理规范;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。

5.经营效益较高。有较高的土地产出率、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;正常年份农业生产经营年纯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,农业收入占家庭年收入的80%以上。6.带动能力较强。开展农场与农户、农场之间联合与合作,积极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,有稳定的销售渠道,利用电商等销售模式,带动周边农户发展,在当地有较高的信誉和影响。与上述条件不相符合的不予批准。